鄉議局條例

 

新界鄉議局前身為1926年創立的「新界農工商業研究總會」,至1959年根據香港法例第1097章《鄉議局條例》成為政府法定諮詢機構,作為新界鄉民之最高民意代表,一直秉持「服務新界,繁榮香港」之宗旨,並擔當新界居民與政府溝通之橋樑。

關於第1097章詳細內容,請按此。